会议强调,一体抓好“三个管理”的决定,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标准更高了,要求更严了,检察业务管理要向综合管理、全面管理转变。要建立“大管理”格局,使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都能得到有效管理与监督。
会议要求,要抓好业务管理。通过业务管理,提高检察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性。要定期组织业务质效分析研判,通过业务数据分析,把握业务的结构和运行方向,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要抓好案件管理。通过案件管理,确保司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要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对案件办理的期限、节点及时提醒和监督,确保案件办理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及时性。要抓好质量管理。通过质量管理,促进办案实体、办案程序和办案效果的有机统一。要抓好案件质量评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案件质量问题。
会议强调,“三个管理”的落实要一体推进。要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为抓手,责任落实、认定、追究要与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相结合。要及时发现和纠正办案过程中的存在问题,使司法责任制落实到每一件案件、每一个办案环节、每一个办案组、每一名检察官,有效防止权力滥用和司法不公。各部门、各岗位要明确职责权限,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失职行为要进行严肃查处。要加强对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
高新区检察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持续深化对“三个管理”的落实,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