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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最美检察人】苟东芹 :牢记初心使命 积极践行法律监督职责
时间:2022-12-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苟东芹,女,1992年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2019年9月经河北省公务员四级联考进入保定高新区检察院,现任法律监督部检察官助理,主要负责协助检察官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检察业务。


从检三年来,她牢记职责初心使命,积极践行法律监督职责,朝着一名优秀的检察人不断努力,曾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业务标兵”“2020年度先进个人”。

学而不厌 争做业务标兵


苟东芹进入高新区检察院后,积极学习业务知识,虚心向领导和同事们请教,迅速进入工作角色。她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以强烈的责任心、积极努力的态度诠释着一名普普通通的检察干警的为民情怀和正义力量,尽心尽力完成各项事务。她的工作获得了院领导和同事的充分认可,被评为“2020年度先进个人”。2022年6月,在高新区院党组的大力支持下,苟东芹报名参加了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业务竞赛,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紧张备赛。她放弃节假日的休息时间,每天坚持学习到晚上十点,对业务理论知识、案件汇报、法庭辩论等多方面内容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和学习,在竞赛过程中稳扎稳打,沉着应对,最终取得了第五名的好成绩,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业务标兵”。

服务发展 助力城改攻坚


2021年,苟东芹作为城改攻坚组成员之一,参与城中村改造工作,助力大边坨村城改工作高效推进。她放弃节假日,坚持每日入村,对分包户情况进行回访,认真倾听村民诉求,通过讲解法律法规和拆迁政策,保证拆迁腾退工作顺利完成。同时,针对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扬尘污染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使“大风起兮尘飞扬”的问题得以解决。

夯实基础 提升理论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不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苟东芹同志坚持研究与办案相融合,深层挖掘自身潜力,聚焦检察业务热点、难点和社会关注焦点,研究案件背后深层次的法律、法理、社会治理问题。2020年在《河北检察》发表《推进公益诉讼质效新提升 构建“三诉合一”新模式》理论研究文章。参与2020年度河北省法学会课题立项,文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视角下基层社区治理的法律问题研究》顺利完成。同时,她多次参与单位组织的知识竞赛,高质量完成了“迎七一,学法典法律知识竞赛”主题党日活动和“青春心向党 学史励担当党史知识竞赛”等活动的出题任务。

守护公益 牢记监督本职


苟东芹同志致力于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能动司法效能,真正把案件办理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保护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2020年,她参与办理保定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通过诉讼督促行政机关收缴拖欠人防易地建设费58余万元,避免了国有财产的流失。她参与办理的督促整治露天喷漆大气污染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民办实事 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质量提升年活动”千案展示典型案例。2021年,依托保定市检察院开展的环境保护税领域监督专项活动,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追缴环保税款65万余元。依托与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建立的“河湖长+检察长”联动协作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高新区水环境治理与公益司法保护协作,她多次组织参与巡河活动,对有无乱排污水、倾倒垃圾等公益损害情况进行重点排查,《河北法制报》对此进行了报道。

释法说理 做好法律宣讲


她立足检察职能,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平时办案过程中,耐心向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为切实满足群众法律需求,常态化参与法治宣讲进农村、进园区、进社区、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同时,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她于2021年3月18日通过直播形式解读《民法典》与妇女权益保护方面知识,取得了良好的现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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