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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零距离” 保定高新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
时间:2022-08-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落实“案件质量年”的部署要求,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助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近日,保定高新区检察院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组成评查组,对2022年第二季度 61件案件进行了评查。


 

评查前,法律监督部李建军部长介绍了本次评查的案件范围,省、市检察院对本次评查的要求及自评情况,并组织学习了案件质量评查的相关规定,以及案件质量评查的程序、标准、内容和评查结果运用等情况。此次评查细化了评查项目,从定性是否准确、量刑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文书制作是否规范、释法说理是否充分、是否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办案效果等方面制作了人民监督员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监督表。


 

人民监督员表示,此次评查工作组织有力,评查意见客观公正,充分体现检察机关办案活动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彰显阳光司法,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通过今天的活动,让我们更全面地了解检察机关的办案程序,更深入地了解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也学到了更多的法律知识,有助于以后更好地开展监督工作。人民监督员还对进一步做好检察办案活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评查结束后,田国锋副检察长表示,保定高新区检察院将认真研究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评查发现的问题尽快反馈给办案部门和案件承办人,督促及时整改,促进案件质量的提升。下一步,保定高新区检察院将积极落实好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办案活动的监督,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及司法透明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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