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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检察院办理的一典型案例在全省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培训班上交流
时间:2022-02-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高新区检察院办理的一典型案例在全省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培训班上交流

 

近日,河北省检察院举办全省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培训班,此次培训以视频形式覆盖全省三级检察院,共有180余名干警参加。高新区办理的“2021年最高检认罪认罚精品案例--李某故意伤害案”在此次培训班上作为典型案例进行交流。

培训会上,结合办案实际,案件承办人从刑事和解、认罪认罚从宽、少捕慎诉慎押等方面进行交流:

高新区检察院办理的一典型案例在全省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培训班上交流

 

一是转变固有思维模式,积极落实少捕慎押政策。该案在审查批捕阶段,通过对犯罪嫌疑人讲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播放认罪认罚宣传片,使其由不认罪到认罪的态度转变,认罪后但未达成和解。高新区院转变“构罪即捕”的固有思维模式,主动担当作为,考虑到李某系在校学生,高考在即,社会危害性不大,在未调解的情况下依法对李某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保障了李某顺利参加了高考,也为其回归社会预留了通道。

二是积极推动达成刑事和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高新区院在办案中摒弃“就案办案”思想,更新办案理念,发挥主导责任,讲亲情、讲感情、讲人生、讲政策,力促犯罪嫌疑人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当面赔礼道歉,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三是适时召开拟不起诉案件研讨会,确保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高新区院就此案召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拟不起诉案件研讨会,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学者、律师等参加。会上,与会人员均认为,高新区院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既遵守法律规定,又更新检察理念,诠释了法不容情、法亦有情,彰显了检察温情,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对该案的办理给予了高度评价。

四是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持续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高新区院鉴于该案事实清楚、犯罪情节轻微,李某系在校学生,与被害人达成和解,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对李某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为了让李某顺利融入社会,促进社会和谐,高新区检察院与李某签署《普法教育协议书》,对其进行了为期四个月的普法教育,帮助其规划学业,提高法律素养,将适用认罪认罚制度不起诉的作用和影响发挥到最佳状态。目前该学生已经步入正常的大学生活。

高新区检察院办理的一典型案例在全省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培训班上交流

 

该案践行了“办案就是办理别人的人生” 的检察办案理念,在办理该案中,高新区院主动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善于运用检调对接等制度促矛盾化解,减少社会对抗,以求极致的精神化解社会矛盾,消除社会戾气,履行了检察机关的主导责任,彰显了人文关怀,实现了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高新区检察院办理的一典型案例在全省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培训班上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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