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保证公益诉讼调查取证的规范、高效,近日,高新区院组织集中学习培训,对调查取证要点进行了交流讨论,公益诉讼部门全体人员参加了本次学习培训会。
《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对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的调查收集证据工作进行了专门规定,明确了依法、客观、全面的调查原则,对调查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也作出了原则性规定。由于案件具有多样性、复杂性,办案人员需要进一步提高调查收集证据能力。
按照《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调查收集证据要求,结合《河北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案件质效评价体系(试行)》,检察官助理苟东芹总结了调查取证的要点,从外出调查、12345线索筛查、线索发现和调查思路的培养等三方面进行了分享。苟东芹结合办案过程中的具体事例,对取证拍照技巧、快速筛选有效线索、如何提高线索发现嗅觉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同时介绍了常用取证设备的功能和使用方法。分享结束后,大家进行了自由讨论,对调查取证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疑问一一提问、交换观点。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在新征程上更深更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明确要求和重要引领。做好调查取证是确保公益诉讼相关工作有序推进并具有实效的前提性和基础性保障。公益诉讼案件调查收集证据专业性要求高,办案人员经验不足、调查取证不精细将严重影响办案效果。办理高质效案件需要通过多种方式全面提升办案人员调查取证能力。今后,我院将进一步强化常态化集中学习,加强内部交流,提升调查收集证据的敏感性、专业性;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办案中遇到的问题定期总结、集思广益,不断提高办案人员综合素养。